宣酒集团被授予“安徽省诚信单位”新闻中心
3月8日,安徽省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省消协四届三次理事会在省人大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会上,宣酒集团被授予“安徽省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省消协名誉会长、省人大副主任沈卫国,省消协名誉会长郭万清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消协常务理事、理事。各市消协秘书长、消费者代表、部分诚信企业代表,中央驻皖新闻和省内主要媒体也应邀出席会议。本次评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市、县消费者协会实地考核和初审,省消费者协会考察、审核和公示,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最终宣酒被评为“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
长期以来,宣酒集团重视诚信建设,坚持守法经营,积极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了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为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和百姓生活的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此次荣誉的取得是省消费者协会对宣酒的褒奖和肯定,宣酒将继续加大诚信建设力度,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精益求精,倾力打造高品质白酒模范品牌。





